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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国签证

日本签证申请手续与申请地点
作者:厦门佰利展览  添加时间:2011-10-14  类别:各国签证  点击数:6405

日本签证申请手续与申请地点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在前往日本之时,必须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护照,去中国国内的日本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等办理签证申请。

  在申请签证之时,根据入境目的不同,办理手续及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。入境目的大致可分为:团体旅游等的“短期滞留”、就业等的“长期滞留”(本网页仅对“短期滞留”的签证申请进行说明)。

  短期滞留签证种类 : 团体旅游(滞留期限15天以内)或家族亲朋旅游

  探亲访友(滞留期限90天以内

  参观考察、会议展览等短期商务(滞留期限90天以内)等

  关于签证的申请手续

  (1)[赴日团体旅游签证]的申请手续及表格

  自2005年7月起,日本对中国所有地区开放了中国公民的赴日团体旅游。团体旅游的签证可通过报名参团的旅行社向日本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等提出申请,有意报名参加赴日团体旅游的游客,需要向旅行社提交签证申请表以及护照等相关材料。详细办理手续,请咨询报名参团的旅行社。

  (2)[探亲访友]及[短期商务]等签证的申请手续

  [探亲访友]以及[短期商务]等签证的申请手续,根据申请人户口等所在地,到日本大使馆、总领事馆辖区域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(管辖区域的划分,请参考日本驻华大使馆(北京)网页刊登[中国地区签证管辖范围划分])。www.cn.emb-japan.go.jp/aboutus.htm#kankatsu签证申请不需要本人直接向大使馆、总领馆递交申请,原则上是通过签证代理机关申请。持因私护照者,需通过日本大使馆等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( 指定代理机一览表,请参考日本驻华大使馆(北京)网页刊登的[代理申请机关一览表])。www.cn.emb-japan.go.jp/consular/visa_daili.htm持因公护照者,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(详细请咨询申请者所在的单位)。

  日本驻华大使馆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

  日本大使馆本馆

  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7号 邮编:100600

  电话:010-6532-2361

  传真:010-6532-4625

  管辖范围:北京市 天津市 山东省 陕西省 山西省 甘肃省 河南省 河北省 湖北省 湖南省

 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

  2008年大使馆预定休息日

  1月1日—1月3日(年初休假) 2月6日—2月8日、11日(春节)

  4月4日(清明节) 5月1日、2日(劳动节)

  6月9日(端午节) 9月15日(中秋节)

  9月29日—10月3日(国庆节) 12月30日、31日(年底休假)

  日本大使馆新闻文化中心

  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国际俱乐部饭店办公楼1、2楼 邮编:100600

  电话:010-6532-2136/7/8

  传真:010-6532-2139

  阅览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 10:00-12:00, 13:00-17:30

  周六 13:00-17:00(只限二层杂志阅览室)

  留学咨询时间: 周一、三、四、五、六 14:00-16:30

  日本大使馆领事部

  地址:北京市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楼 邮编:100027

  电话: 010-6410-6970(侨民保护)

  6410-6971(护照、证明、户籍)

  6410-6972(遗华日本孤儿)

  6410-6973(签证)

  6410-6976(卫生)

  传真: 010-6410-6975

  010-6410-6977(签证)

  签证受理时间:星期一到星期五

  9:00-11:30(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、外国人个人申请)

  14:00-16:30(个人申请探亲•访友签证)

 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

  地址:中国上海万山路8号 200336

  电话: 021-5257-4766

  传真:021-6278-8988

  签证受理时间:

  《各种证明》9:00~17:30

  各种证明各种证明的受理时间上午至11:30,下午至15:30为止

  《签证》受理:9:00~12:00 发放:14:00~17:00

  (周六、日,休息日除外)

  管辖范围: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江西省

 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

  地址: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大厦

  电话:020-83343009(代表)、83343090(领事、签证)

  传真:020-83338972(代表)、83883583(领事、签证)

  签证受理时间:

  护照/证明(日本人):(周六、日,休息日除外)8:45-12:00 13:45-17:00

  签证(中国人):(周六、日,休息日除外)8:45-12:00 13:45-15:00

  管辖范围:广东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

 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

  地 址: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邮 编: 110003

  电 话: 024-2322-7490

  传 真: 024-2322-2394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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